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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7日 星期五

Open講第二場「面對世代挑戰」線上收看!



民主進步黨28日上午十時舉辦Open Studio「Open講--面對青年」系列的第二場論壇,主題為面對世代挑戰。由民進黨智庫執行長林萬億主持,邀請了公平稅改聯盟召集人王榮璋、中研院社會所助理研究員林宗弘、托育催生聯盟專員王兆慶、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秘書長葉大華以及立法委員鄭麗君參與對談。蘇貞昌主席則全程與會,共同參與討論。

2011年5月6日 星期五

住宅政策宜從長計議、莫重蹈國宅覆轍

背景:
為抑制房價被炒作高漲,馬政府紛祭出解決方式,繼奢侈稅打擊房市投機客後,內政部擴大推動合宜住宅、經建會推出現代住宅,並進一步放寬內政部與財政部青年安心成家方案與整合住宅補貼方案等房貸限制。

經整合後優惠貸款上限,分別由原本200萬元、220萬元與500萬元,一舉提高至最高720萬元;另為減少弱勢族群、薪水族等升斗小民的還款負擔,貸款年限也將由現行20年延長為30年。

行政院長吳敦義要求各部會在一週內提出完整配套的多元優惠措施;並擴大推動現代住宅與社會住宅、合宜住宅等,以配合《住宅法》落實,多管齊下,健全台灣房巿。

研析:
1.住宅方案大餅畫太多,但卻無一具體落實。
因明年是大選年。面對高房價的強烈民怨,馬政府推出各種住宅方案,包括社會住宅、公營住宅、合宜住宅、現代住宅,以及銀髮族和學生的公益住宅。項目多到令人眼花撩亂,但不是拖很久都不動工,就是居民抗議就消失,不僅居住條件不清,或租或售亦不可知,而且行院版的住宅法始終未提出,讓民眾看不出馬政府的住宅政策中心思想和價值觀何在。

2.租金補貼與興建住宅何為主輔?
這牽涉到對整體住宅政策不同的思惟。若是以租金補貼為主,那麼針對收入不那麼高,但非屬絕對弱勢的人而言,政府就不需要把他們推向購屋市場,那推出現代住宅目的何在?其實現在房市不存在供給不足的問題,所以政府應該對空餘屋做更有效的利用,解決民眾住的問題,而非置產問題。

3.提高貸款額度還是未解決房價偏高的問題。
只是讓買屋的年輕人揹債務揹的更久;另外,就現代住宅政策的「租得起,就買得起」說法來看,其實很多人並非買不起,只是不想買在都會區周邊郊區,因此,政府應該思考為何民眾不願意購屋?除了增加供給,興建合宜住宅、現代住宅外,更應去面對年輕人市中心區住權與合理房價的問題。且按照目前政府興建各式住宅計畫,倘若供給量不足,將會重蹈國宅中籤率偏低之覆轍。

2011年3月28日 星期一

羅斯曼教授談社會住宅

尤根‧羅斯曼教授(Prof. Jürgen Rosemann)應社會住宅推動聯盟邀請,於3月18日針對主要國家推動社會住宅之背景及經驗發表演講。羅斯曼教授於演講開始便明白指出,住宅乃是文化與文明社會的關鍵,社會鍊結關係係透過居住而建構,因此如何提供所有人都能負擔起的住宅( affordable housing ),便是一個社會文明與文化發展的關鍵。一旦失去「安居」的能力與條件,社會問題勢必隨之發生。羅斯曼教授並提出,新的社會住宅問題為「如何讓都市中的貧窮階級有可接受、負擔得起的棲身之所?如何對抗社會矛盾與疏離?如何產生一個更為完整的社會?」。

羅斯曼教授表示,各國設立社會住宅的方式主要分為「出售」或「出租」。出售的社會住宅不外乎由政府免費提供土地或基本住房設施、或由政府提供低價的房屋、或政府提供購屋的資金補助或稅金減免。而採出租方式則由政府補助興建,租金高低由政府控制,但由非營利組織所有與管理。羅斯曼教授也提醒,出售的社會住宅會出現負面的狀況,如以智利為例,政府當初大規模開發,結果造成疏離與監獄效應、社區公共設施狀況不佳、公共空間維護不力以及社區安全問題。但也有正面的成果,以新加坡公營住宅為例,由獨立的機構管理維修,政府則監督住房市場,是出售社會住宅的成功案例。

羅斯曼教授認為必須釐清社會住宅的目標族群為何?是都市中的低收入者?還是廣泛的社會各階層?若是針對都市中的低收入戶,雖然可採取低價租金,但低成本也導致低品質,政府平均補貼金額也較高,甚至發生貧窮階級集中而產生標籤化、污名化,加上政府預算有限通常只能做小規模開發。如早期法國社會住宅便僅允許低收入者申請,造成被標籤化、無法融入社區,導致最後被迫拆除。但若採取後者,則可收取較高租金,政府可以針對其中個別的低收入戶予以補貼,高成本較易有高品質環境,政府平均補貼較低,可開發的規模可以變大,更可讓社會各階層混居,產生多元化的環境。如荷蘭的社會住宅也採用混居,對城市的發展有正面幫助。

羅斯曼教授也談到荷蘭社會住宅的概況,1901年荷蘭制訂了世界首部社會住宅法,實施百年來也曾出現失敗的案例,包括社會住宅社區的治安、就業、環境品質與社會隔離等問題。目前,荷蘭的社會住宅佔全國住房市場34%,為歐洲各國比例最高,阿姆斯特丹則有近半居民是租賃公營住宅。荷蘭社會住宅全由非營利組織所有與管理,該類組織則受中央及地方政府的監督。羅斯曼教授指出,以荷蘭經驗來看,混合居住是較成功的模式,同時建構住宅管理組織與住宅金融系統,讓住宅品質提升同時得以協助社會發展過程中,需要經濟支援的人民能安居與發展人生。

羅斯曼教授於進行演講結論時特別強調:
1.    社會住宅或許可以促進某些社會現象的改善,但絕非解決所有社會問題的萬靈丹。
2.    社會住宅政策必須依國情因地制宜,首要關鍵是制訂政治、經濟與金融政策。
3.    多元樣式的社會住宅關鍵在於良好的建築設計與規劃。
4.    建築師們應該多投入社會住宅的設計。

講者背景簡介:
尤根‧羅斯曼教授(Prof. Jürgen Rosemann)現於新加坡國立大學設計與環境學院擔任客座教授,曾任荷蘭台夫特科技大學(TU Delft)建築學院教授、學院院長,現同時為國際城市論壇 (IFoU)主席,是歐洲城市住宅、規劃和更新方面的知名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