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日 星期五

時事短評:健全國民年金制度比調漲保費更重要

背景:

勞保局宣布自4月1日起,國民年金投保費率由6.5%調漲至7%,費率調高後,被保險人每人每月將多付26至52元。

研析:

◎根據勞保局委外辦理精算結果,民國98年10月1日精算基金餘額375億元,到107年將不足以支應未來給付,勞保局預估此次保費調漲之後,影響人數約為233萬人,國民年金保險基金一年增加40億元保費收入,政府每年提撥的補助款約增加約18億元。國民年金目前被保險人有390萬人,但自國保開辦以來,實際繳納保費者僅六成,現有20.3萬人開始領取年金給付。

  1. 內政部表示此次調漲保費係依據國民年金法第10條之規定「本保險之保險費率,於本法施行第一年為百分之六點五;於第三年調高百分之零點五,以後每二年調高百分之零點五至上限百分之十二。但保險基金餘額足以支付未來二十年保險給付時,不予調高。」唯根據99年8月政府委託研究的「國民年金保險費率精算及財務評估」報告中,明白表示在民國137年(37年後)基金餘額才會有不足以支付當年度保險給付的狀況(註1) ,因此馬政府表示依法從4/1開始調漲保費,恐怕與精算報告之研究結果不符,更有待商榷。
  2. 而根據統計,目前應加入國民年金保險卻沒有繳費的民眾佔全體國民年金納保人數的四成以上,約有190萬人(註2) ,涵蓋率不足。馬政府調漲保費之後,對於民眾的負擔更形加重,沒有繳費的民眾人數亦隨之增加。這群民眾一旦65歲以後,政府能提供什麼樣的經濟安全保障?過往國民年金施行前,他們還可領到定額的敬老津貼,但國民年金施行後,這些人卻有可能一無所有,老年經濟安全網表面上是完整了,但是實際上卻是建構一個「網洞很大」的經濟安全網。政府必須嚴肅思考,如何協助這些在「國民年金」跟「社會救助」兩頭落空的民眾。
  3. 由於國民年金涵蓋率不足,對於整體財務及民眾個人老年經濟安全仍有相當大問題。而目前我國的國民年金制度係由政府做最後保證及世代契約的承諾,我國國民年金才剛上路,尚處於保費收入遠大於年金給付,尚未到給付的高峰期。因此,國民年金基金整體財務體系改革搭配擴大涵蓋率及有效的管理運用,才是使國民年金制度永續發展的關鍵因素及思考重點。


  註1.國民年金保險費率經算及財務報告p.93頁(99.08.20)。
  註2.低收入戶被保險人及重障被保險人之保險費,由政府全額補助,未列入應繳及已繳人數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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