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3日 星期三

時事短評:經合會首次例會達成多項共識

背景:

  • 經合會首次例會,兩岸達成多項共識,但並未發表共同聲明,而是各自發表發對於協商內容的說明文件,以避免經合會產生具有簽署協議效力的功能。
  • 雙方同意設置貨品貿易、服務貿易、投資、爭端解決、產業合作、海關合作等6個工作小組。
  • 雙方宣布啟動貨品貿易、服務貿易及爭端解決3項協議之協商,並由經合會之貨品貿易、服務貿易及爭端解決等3個工作小組,全面推動各項議題之後續協商工作。

研析:

一、    迴避國會監督:
  1. 經合會達成成立6個工作小組之重要共識,卻未發表共同聲明或簽署正式協議,以此迴避國會監督。
  2. 兩岸去年公布之特殊原產地規則,工具機訂有落日條款,要求2014年起必須是兩岸所產製。此規則亦是以不簽署協議之方式來迴避國會監督。
  3. ECFA後續協商都交由經合會成立之工作小組進行協商,但經合會對工作小組之規劃也是空白授權,迴避國會監督。
  4. 從上述各點都可以發現政府完全迴避國會監督,其作法與先前交通部隱匿兩岸航權修約如出一轍,要求行政機關對此應立即提出說明。
二、    應以投資保障協議為先:投保協議對台商之重要性應高於後續四項協議,應簽署完成後
           再進行四項協議協商,但此次會議僅將其列為第七次江陳會之優先議題,卻沒有簽署時
           程表。

三、    未檢討早收清單的利用率偏低等問題:早收清單的利用率偏低,僅有10%,而最重要的
           原因可能是原產地標準訂得過高,以致大多數台灣廠商無法適用,且工具機之特殊原產
           地規則亦增訂落日條款,經合會對此卻完全沒有進行檢討。

四、    ECFA沒有提高外商投資的效果:自2010年9月ECFA生效之後,2010年9月至12月為
           止,我國對中投資金額增加46%,但同期間僑外來台投資總金額卻較前一年同期衰退了
           15%。顯見ECFA並未達到政府原先宣稱可提高外商來台投資的效果。

五、    福斯汽車取消來台投資計劃充份突顯第一批早收清單項目不切實際未見檢討。福斯汽車
           取消來台投資計劃原因之一在於早收清單未含整車輸出,除此之外我國原來力爭之面板
           業未納入早收清單,金融業以及石化業開放之項目均有限,突顯中國所謂”讓利”是口惠
           實不至,對增強我產業競爭力毫無幫助。相反的,中國國台辦經濟局局長大肆宣傳
           ECFA給予農產品十八項免稅優惠是照顧我”三中族群”,馬總統接受華郵訪問竟然也呼
           應此說法,至此已讓ECFA淪為中國對台政策的宣傳工具,然而經合會竟然對此未見檢
           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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