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2日 星期三

掩飾無能,越域引水成為代罪羔羊

馬政府違法動工‧環保署災後才重罰

曾文水庫越域引水計劃原本已在2003年通過環境影響評估,但2009年2月16日經建會核定變更計劃內容,將荖濃溪攔河堰位置上移400公尺,經過三次審查迄今仍未通過環境影響差異評估,變更部份必須重作環評。今年7月環保署進行環境影響評估監督現勘時發現,工程單位已於2008年12月逕自動工,完成12%的工程。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4條之規定,「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環境影響說明書未經完成審查或評估書未經認可前,不得為開發行為之許可,其經許可者,無效」。荖濃溪沿岸的鄉鎮是此次八八水災受創最重的區域之一,由於變更部份有加重環境影響之虞,故八八水災發生後,環保署才於8月19日祭出罕見的重罰,處以最高罰鍰150萬元,但災難已經造成。

台灣鄰近高山地帶地質脆弱較為不穩定,基於安全及環境的考量,重大的工程都應該經過長年的規劃及周延的環境影響評估。莫拉克颱風在南台灣短短幾天內帶來全年的雨量造成重大災害,更是凸顯環評的必要性。越域引水計劃早在1994年國民黨執政時已經開始規劃,直到2003年以後始通過環評及預算。原始計劃係經過十餘年的規劃及評估,在民進黨政府時期走完所有的法定程序,才開始依環評的標準施工。但是馬政府上任後變更計劃內容,在環評未通過前放任工程單位違法動工,不僅未考量變更部份的環境衝擊,亦輕忽天然災害風險的升高,可能危害荖濃溪流域周遭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越域引水誰該負責?

2006年1月立法院通過越域引水的預算,國民黨掌握立法院過半的席次,當時馬英九先生為國民黨主席。倘若此政策有問題或馬主席反對,預算根本不可能通過,馬主席絕對可以輕易擋下整個計劃。再者,2008年馬政府完全執政後,不但沒有終止這個計劃,反而還大力推動,2009年2月行政院施政報告(p.128)明白指出,持續推動曾文水庫越域引水工程計畫為既定政策,證明馬政府及國民黨長期以來係支持該項政策。現在為了轉移焦點,化解政府救災無能的政治危機,故以越域引水為代罪羔羊,企圖將責任轉嫁給民進黨。

其實執行面才是問題的核心,真正可能釀成災害的是未通過環評違法動工的變更計劃,以及未依原核定計劃之標準進行施工的建設,例如捨棄環境影響評估的貓空纜車、測試未完前搶先通車的內湖捷運,都是因為便宜行事而出現重大缺失。若類似的情形不幸出現在地質敏感山區的重大水利工程,恐怕是形成災難的最危險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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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越域引水的真相可延伸閱讀:誰用謊言掩飾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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