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2日 星期二

對於兩岸租稅協商的看法


1.還好租稅協議沒有簽:台灣至少省下了300億元的稅收。

2.衝擊台商在中國的龐大投資:根據英國經濟學人雜誌的估計(2009/5/9),台灣在中國的投資高達4千億美元。相較於台商在中國的投資,中國在台灣的投資很少,且未來也不可能如此大量來台投資。因此,兩岸租稅協議的簽署對台灣是弊大於利。

3.雙重課稅問題其實不大:中國是一個有資本管制的國家,對於外匯的兌換設有嚴格的限制,且台灣的所得稅率又比中國低,因此目前多數台商及幹部選擇在台灣繳稅,把大部份企業的獲利及個人所得留在台灣。在兩岸課稅資訊不互通的情況下,目前其實沒有所謂的雙重課稅問題,即使有問題也不大,更何況,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本來就有避免雙重課稅的規定。

4.對多數的台幹沒有幫助:財政部的說帖,指稱如果台幹在中國工作一年少於183天,協議簽署後可以降低稅負。但是目前的80萬台商,絕大多數都是常年在中國工作,根本無法受惠。

5.侵蝕稅基,稅收損失數百億元:未來兩岸租稅資訊透明化後,由於台商的生產基地主要是在中國,依據「移轉定價」的協議,在屬地原則下,中國政府可單方面決定,就這些具有中國來源的所得予以課稅,屆時台灣稅收就會因此減少數百億元。也就是說,台商原本在台灣繳稅,以後必須改成在中國繳稅。此外,台幹在台灣申報的綜所稅也同樣會減少。舉例來說,一個年收入110萬元的台幹,原本可以在台申報60萬元所得,繳納6萬元的稅,協議簽署後,110萬元全部都要在中國申報,保守估計類似情況的台幹若有50萬人,台灣稅收的流失就會高達300億元。

6.台商面臨查稅及政治脅迫的風險:如此一來,台商不但稅負加重,失去正當的節稅管道,更可怕的是,中國訂有反避稅條款,而且逃漏稅者須負刑事責任。如果中國政府利用查稅的手段脅迫台商,後果更是不勘設想。此外,如果資訊互換協議沒有「溯及既往」的限制,將來許多台商可能陷入被中國政府無限期查稅的惡夢,每天擔心稅務機關隨時會來敲門。財政部長李樹德表示,只有重大逃漏稅的部份可能面臨查稅,但是何謂重大逃漏稅?由誰來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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