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昨民進黨電視廣告質疑ECFA將使台灣「香港化」,擴大貧富差距,經建會主委劉憶如馬上跳出來辯稱「香港簽CEPA前貧富差距已大,CEPA與香港貧富差距是兩回事…ECFA反而可以縮減貧富差距」。對於負責擘畫台灣經濟舵手的劉憶如說出此番言論,令人感到詫異。
香港是在2003年與中國簽訂CEPA,根據香港政府統計處公布的「2006年主題性報告:香港的住戶收入分佈」顯示,香港的基尼係數(數字越高表示貧富差距越嚴重)從2001年的0.525上升至2006年的0.533,是香港從1971年進行紀錄以來的最高數字。同時家庭收入最高的百分之十和最低的百分之十,所得倍數差距則是從2001年的26.9倍上升至2006年的32.5倍,說明香港在簽署CEPA之後,富者越富、窮者越窮的現象確實存在。
另方面,CEPA對香港的產業及勞動市場所產生重大的影響,使得「長工時、短工資」的邊緣勞工,逐漸成為香港社會中低階勞工的多數,是就業貧窮與社會貧富差距的不斷惡化的重要原因之一。例如每月就業收入少於5,000港元者,由1997年的30萬7千餘人增加到2006年之52萬8千人,增幅超過七成;每周工時55小時或以上者由1997年之50萬1千人增加至2006年之93萬4千人,增幅超過六成。
無論是香港的CEPA或是台灣的ECFA,在本質上都是屬於自由貿易的一環,在全球化、自由化的浪潮中,資本家以及跨國企業往往是贏家,輸家多是無法移動的勞工及農民。台灣過去與中國經貿的交流開放過程中,雖然維持出口貿易的暢旺,但也因大量的企業外移到中國投資,許多人的工作因為工廠外移而消失,而繼續保有工作的人的薪資收入,這十年來則是停滯不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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