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9日 星期五

ECFA早收(損)清單謊言七:台灣對中國開放的服務業早損項目已超過百項

謊言七:馬政府說,服務業早收(損)清單,中國開放11項,台灣只開放九項。

真相是:台灣對中國開放的服務業早損項目已超過百項。


 事實上,在簽署ECFA之前,台灣早已經透過《大陸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行政命令,用切割處理的方式對中國開放百餘項服務業以及來台投資項目,也就是說,台灣服務業的早損清單早已超過百餘項,馬政府卻事前放棄台灣談判的籌碼,用暗渡陳倉的方式,讓國人誤以為早損清單僅有九項。

    其中,中國要求台灣開放的服務業第一項就是「研發服務業」,令人懷疑其目的,是否要藉此管道竊取、移轉或吸收台灣的研發技術與人才。「研發服務業」對台灣影響層面深遠,包括資策會、工研院、中衛發展中心,甚至中經院、台經院都是研發服務業。以工研院為例,不但是台灣最大的產業技術研發機構,更是孕育台灣半導體產業的溫床。

    而「經紀商服務業」的模糊地帶很大,只要是從事有形商品買賣、居間有收費的行業,除另有規定,都納入其中,可預期未來中資服務業申請來台,這部份將最多、也最難審查,將造成管理上的漏洞。

    再者,隨著服務業的開放,眾所皆知對岸國籍的董監事、高階經理、技術主管人員等白領,早就被允許進入台灣,ECFA生效後將進一步擴大,嚴重衝擊台灣白領階級的就業市場,馬政府不應該如此魚目混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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