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3日 星期三

對於四項協議的10大疑慮

有關第四次江陳會協議可能對台灣利益造成的損害如下:

協議項目

協議內容傷害台灣利益的疑慮

農產品檢疫檢驗

  • 認同中國檢疫檢驗水準,猶如降低台灣檢疫檢驗標準,中國傳染病及黑心食品輕易來台,威脅消費者健康安全。
  • 過去無法通過台灣現行檢疫標準的中國農產品,將來都可以大量過關,夾帶的病蟲害將使台灣的農產品遭受感染成為疫區,衝擊台灣農產品外銷市場。

漁船船員勞務協議

  • 中國漁工上岸將成常態,將排擠本勞工作機會外,並增加國內治安、逃脫非法打工、健保負擔等社會成本。
  • 仲介制度黑箱作業,對台籍船東而言將受制於特定仲介公司,雇用大陸漁工成本增加。

兩岸租稅協議

【協商破裂】

  • 中國新所得稅法訂有完整的反避稅條款,兩岸租稅透明化後,更利於中國對台商移轉訂價的查核,以及在中國來源的所得課稅,將造成台灣的稅基流失。
  • 未簽「不溯及既往」條款,台商恐被無限期追繳逃漏稅,中國更容易以查稅手段干擾及控制台商。

標準計量檢驗認證

  • 兩岸商品檢測及認証一致化,在較寬鬆的中國檢測方法下,包括甲醛課桌椅、含鉛玩具等黑心山寨商品將大舉侵台。
  • 兩岸商品標準一致化後,企業將調整配合兩岸規格生產,台灣經濟將更仰賴中國市場,加速產業外移,MIT的品牌價值也將貶值等同於MIC。

其它

  • 前三次江陳會的九協議一共識,中方掌握主導權並設置障礙,包括大三通、中國觀光客來台、毒奶粉求償、刑事犯遣返等,結果都是成效不彰。
  • ECFA議題在未與國會充分溝通,未經人民公投同意之前,馬政府擅自納入下一次兩會協商,出賣全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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